园丁贷款

园丁贷是我行开办,针对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员推出的用于教育、旅游、房屋装修、购买耐用品等方面的个人消费性贷款业务,申请人经我行调查后,符合借款条件、拥有偿贷能力即可获得贷款支持。

一、服务对象

1、教师

2、其他柏乡县区内的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,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,如教育事业单位,科技事业单位,文化事业单位,卫生事业单位,社会福利事业单位,体育事业单位等。

二、满足条件

1、中国(不含港澳台)公民,24-55周岁,在本县有稳定住所。

2、在现单位或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(不含试用期)。

3、收入能够按规定方式体现出来

4、该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,不含劳务派遣及临时雇佣人员;不含退休人员。 

三、贷款金额和方式

是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信用贷款,额度20万元。

四、还款付息方式

1、放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;

2、放款期限在一年(含)按月结息,到期还本付息。

五、贷款办理流程

贷款受理—贷款初审—贷款调查—贷款审查—贷款审批—贷款发放与支付